【摘要】继北京,福州等地调动住房公积金基数,近日上海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201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将进行调整,缴存基数由200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0年月平均工资。
据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63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06元。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5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和员工收入的不断变化,各地区也在进行地区性质的调控从而达到整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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