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计算公式为,失业金总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领取期限。其中,在领取期限方面,失业人员最低短可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