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大病医疗费用高的难题,重庆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即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还可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那么其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同,报销比例会有所区别,建议您具体分析。
2016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报销40%、50%、60%,其中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017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标准虽然与2016年相同,为12917元,但报销比例调整,一般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12917元的,按照两段进行报销,具体为: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慧择提示:重庆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主要是多少?2016年,它主要分为三段进行报销,起付线标准至10万元的,报销40%,10万至20万元的,报销50%,20万元以上的,报销60%;2017年,分为两段报销,起付线标准至20万元的,报销50%,20万元以上的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