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1.三类收费标准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2.二类收费标准医院60%;
3.一类收费标准医院50%;
4.患特殊疾病报销50%;
5.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报销50%;
6.急诊抢救及抢救死亡(72小时)住院及抢救医疗费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标准
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②三类收费标准医院200元;
③二类收费标准医院400元;
④一类收费标准医院700元。
⑤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10万元,成年人6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长沙医保报销比例的介绍,医保报销是按一定比例执行,因此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存在局限性,建议有条件的市民选购一份适合的商业医疗保险,弥补医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