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宜昌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不仅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大幅提高了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并根据女职工的生产方式相应延长其产假时间,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湖北省宜都市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给参保职工带来了福音。如今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连续足额缴费,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补助金额由之前的1500元调整为2000元。
大幅提高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
今年,宜都市各项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均有提高。其中,顺产、难产、剖宫产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分别由2300元、2500元、3300元调整为3000元、3300元、4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一次性包干费用由80元、50元提高到150元、100元等。
增加产假时间
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两个月后至一年内,可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按照新政策,女职工顺产、难产(剖宫产)的,分别增加30天产假,即顺产享受128天产假和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享受143天产假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6年的宜昌生育保险新政策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生育保险待遇不分男女均可享受,参保的男职工可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助,同时政策还提高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并按照生育女职工的生产方式相应延长产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