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书面申请;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系超生的,应提供计生部门相关手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成年子女需提供未婚证明、失业登记证。
夫妻投靠:申请人书面申请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无职业的,提供无业证明,被申请人有职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老人投子女: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迁入人子女分布情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老人出示结婚证,单老人除出具结婚证或离婚证外,由民政部门出具未再婚证明。
引进人才落户
打印《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具有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由大连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证明》。
暂住人员落户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大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申请人及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大连市居住证》。
慧择提示:根据大连落户新政策可知,子女投靠父母的要准备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出生证明、未婚证明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引进人才申请落户大连的,需准备申请表、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而暂住人员则应准备好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社保参缴凭证、居住证等材料。总之,落户人员的身份不同,所需的申请材料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