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许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很简单,但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办理前,应准备齐全《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登记审核表》、《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以及失业人员档案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