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慧择提示:职工办理大兴安岭失业保险金领取时,不仅需对其领取流程由所了解,对其所需材料更要有所了解,以便一次性办理成功。而具体办理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