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地点
七台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路169号
电话:12333
慧择提示:职工在进行七台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时,在满足其领取条件的前提下,即可前往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路169号的七台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办理,其咨询电话为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