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市民提前了解清楚通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并且不会耽误后续业务办理,但需注意在办理此业务时,相关材料需携带齐全,防止因为材料不齐出现无法报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