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慧择提示:长春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办理人需携带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前往医保局申请,经办机构审批材料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即可进行医疗费用报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