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了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份施行,企业和职工应补缴1至5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据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2015年度全市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以此为依据,确定青岛市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今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4850元、3880元、2910元。
慧择提示:2016年青岛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