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农村、农业“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考虑到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自身权益需要得到保障,保监会推出了农业保险这一保障。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国家财政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项措施有力地改变了农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由此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国农业保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
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近年来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在农业保险发展的过程中,立法的迫切性逐渐增大。许多代表委员指出,现在,国家还未出台专门的农业保险法,也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组织推动方式、准备金积累等方面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
尽管中国农业法、保险法对农业保险有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应尽快列入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使农业保险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健康发展。
农业保险,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试点”之中。面对国际粮价大幅上涨和国内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这样一个严峻形势,农业保险必须尽快“推而广之”。
首先,种粮户要有所投入。中国第一种田大户侯安杰,已经有了这种参保的强烈愿望;同时前不久《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出,要求农户保费投入每亩负担分别是水稻3元、小麦2.08元、玉米2.4元、棉花3元、油菜2.08元。对此,农民朋友们应该是能够接受的。
其二,国家财政要有投入。对此,财政部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将安排60.5亿元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这一数字比2007年增加近两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表示,在推广保费补贴的试点省份,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险的保费比例提高至35%。随着农业保险工作的进一步推广,相信中央财政还将作出更多的投入。
其三,产粮区地方财政要有所补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中说,农业保险每亩保费中的财政补贴,水稻12元,小麦8.32元,玉米9.6元,棉花12元,油菜8.32元。这里“财政补贴”中的“大头”正是来自安徽的地方财政;对此,安徽省能做到的,其它产粮省份也应尽快跟进。
其四,销粮区地方财政亦应有所补贴。农业保险的投入,这看似“赔本的买卖”,但赚来的是老百姓的温饱,是社会的安定。这种“得益”,不仅是产粮区,也包括销粮区。所以,对农业保费的财政补贴,销粮区地方财政也应“切出一块”来,这叫“欲取之,必先予之”。
农业在中国历来被认为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亦是我国的发展的根本。而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粮食安全的保护伞,可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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