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山东五险一金缴纳金额=缴纳比例*缴纳基数,因此若职工想要了解自己每月应缴保费,在知晓缴纳比例后,还应该关注缴纳基数。2016年,山东省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着密切联系,职工可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两大方面考虑。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2015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以此为依据,企业职工社保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4850元、3880元、2910元。
至于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4549元,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等地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一是1710元,另一个是1550元,而济宁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
慧择提示:2016年,山东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因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而调整,目前社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下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至于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上限与社保相同,为14549元,下限为上年度省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