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德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很简单,但其报销所需材料较为复杂,报销人员需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销以便办事效率的提高。具体报销材料有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