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比例
此次调整根据医院收费等级,重新确定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社区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78%,提高到85%;县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80%;市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75%;转往统筹区域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报销比例10%。
进口药品报销
为和遵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一致,参保居民使用进口药品和未列入限价管理范畴进口医用材料的费用,须个人先自付40%,其余60%按规定报销(即《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黔价费[2003]127号)。文件规定可另外收取费用的植入人体和各种介入治疗所需的贵重材料、器具(如起搏器、支架、导管、导丝、补片、钢板、钢钉等)和药品,实行限价管理,具体项目和标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未列入限价管理范畴的贵重材料、器具和药品,参保病人需要使用进口的,须先个人自付40%,其余6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
慢特病门诊购药报销
此次调整还将慢特病门诊购药报销比例由当前的30%提高到5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遵义医保报销比例的介绍,遵义市内各级医院起付标准不变;三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400元、县级医院300元、乡(镇)级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