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孜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是什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领取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且要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甘孜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市民可根据“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来计算出自己能够领取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