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聊城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1、《聊城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表一)和《抚州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二);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4、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聊城社保办理条件的介绍,满足规定的条件的市民可以申请办理社保,以防范未来发生的各类风险。聊城市民在办理社保业务时,注意所需要携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