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窗口或科室核准;
4.窗口办结。
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准结算表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需提供原始的门诊病历、电脑发票、药费电脑小清单)和住院(需提供出院记录、原始出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
6.鉴定费原始发票;
7.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书。
慧择提示:宜春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市民需要携带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准结算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