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材料审核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慧择提示:宜春医保报销流程中对于材料审核的部分相当严格,办理人应检查好申请材料再予以上交。万一申请不过的,必须要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以免被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