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
2、费用明细(盖章)和每日清单(盖章);
3、分娩方式诊断证明;
4、生育住院审批表;
5、病历(盖章)、病案首页、住院日志、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分娩记录、医嘱等资料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厦门生育保险报销的介绍。首先单位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申请;其次材料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然后女职工生产后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最后符合条件者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