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群体工伤权益的重要举措。荆州市自2015年以来,在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
结合该市建筑业用工实际和农民工用工特点,市人社局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行业参保方式区别处理,针对建筑业用工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市规定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对于建筑项目使用的非固定制员工、包括农民工,要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同时,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工伤权益,我市还将办理工伤保险作为项目开工的前置条件。
发生工伤之后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其中伤残待遇包括一到四级的伤残待遇和一次性的伤残待遇。
建筑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除此之外,我市还参照本地建筑行业基准费率,考虑不同工程项目安全条件状况、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将按项目参保费率分为房屋建筑项目和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项目两大类,以此来保障基金收支平衡,为企业减负。
慧择提示:荆州市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建筑项目使用的非固定制员工的特点制定了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方式,提供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给予建筑工人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