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初次参加失业保险的衡水职工来说,它的领取费用计算必须要知晓的内容,因为它会给您日后提供帮助。目前,衡水失业保险的领取金额等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乘以领取的月份数。
目前,衡水市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至于领取的月份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衡水失业保险金领取该怎么计算费用?一般来说,您可以按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这一公式进行计算,其中领取金额与您缴纳保险费的年限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