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发生工伤事件以后,应该第一时间(通常是指事故后的30天之内)由单位向劳动局申报工伤,同时准备好工伤理赔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原始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出院记录、《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然后审查部门核查工伤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证件与资料,核对工伤认定事实,确认职工领取工伤待遇资格,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缴费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审核部门根据核定的伤残待遇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经复核、领导审批程序,最后由伤残职工签字确认后转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工伤待遇定期支付费用审批核定表》后,再次复核无误后,二个工作日内拨到用人单位帐户或伤残职工个人帐户。
慧择提示:十级伤残赔偿流程是什么?首先用人单位要在30天内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准备材料;然后审查部门核查工伤职工的基本情况,确定赔偿结果;最后是将赔偿金额转至用人单位帐户或伤残职工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