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表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这个时间段,企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至每月16800元,下限不做相应的调整,金额仍然为每月2550元。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南通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每月2650元和每月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每月5600元。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不作调整,仍为每月4273元,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慧择提示:南通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企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6800元,下限为每月2550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月2650元和每月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每月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