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满足相关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呢?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呼伦贝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呼伦贝尔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呼伦贝尔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呼伦贝尔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
慧择提示:呼伦贝尔失业保险金按呼伦贝尔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