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自费)报销限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定点门诊120元报销50%,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定点门诊30元报销50%
2、住院报销
医院等级起付线(自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起付线-3万元(含)、3万元-7万元(含)、7万元以上,一级200、二级400、三级600、三级以上600。注:每人每年累计医疗费报销限额16万元(学龄前儿童和学生不设报销限额,报销比例比一般居民高5个百分点)。
3、门诊特定慢性病报销
病种报销限额高血压(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脑梗死、慢支合并肺气肿800元。
4、门诊特殊病报销
病种报销限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肾病综合症、慢性乙肝、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心病、重症精神病1万元报销70%、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1.5万元报销75%、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3万报销80%、尿毒症5万报销85%。
5、大病保险报销
费用赔付档次政策内费用赔付比例起付线-50000元(含)报销50%、50001-100000元(含)报销52%、100001-200000元(含)报销55%、200001-300000元(含)报销60%、300000元以上报销65%大病保险不设最高赔付限额。
6、生育报销
医疗机构报销条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70%。
慧择提示:宿迁医保报销情况中大病保险报销情况为,费用赔付档次政策内费用赔付比例起付线-50000元(含)报销50%、50001-100000元(含)报销52%、100001-200000元(含)报销55%、200001-300000元(含)报销60%、300000元以上报销65%大病保险不设最高赔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