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2.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窗口或科室核准;
4.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准结算表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需提供原始的门诊病历、电脑发票、药费电脑小清单)和住院(需提供出院记录、原始出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
6.鉴定费原始发票;
7.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书;
8.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需要供养的,应提供供养直系亲属户籍身份、婚姻状况、生活来源情况等证明(乡、镇及街道以上相关部门);供养对象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提供由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出具的就业或服兵役情况证明;供养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用人单位收款凭证。
慧择提示:宁波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流程是什么?首先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其次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后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