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
1、生育
(1)产前检查280元;
(2)自然生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
(3)助娩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4)剖宫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
(5)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
2、计划生育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50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80元;
(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20元;
(4)宫腔镜取环术500元;
(5)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6)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3、人工流产
(1)怀孕10周以下负压吸宫术,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元,一级医疗机构220元;
(2)怀孕10-14周以内钳刮术,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28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
(3)怀孕14-27周以内引产术,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700元;
(4)怀孕27周以上引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5)药物流产230元。
慧择提示: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自然生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50元;怀孕10周以下负压吸宫术,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元,一级医疗机构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