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女职工医疗保险证、卡,以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及明细帐单
3、报领生育待遇,须提供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产或七月以上引产的出具婴儿死亡医学证明、产妇死亡的出具产妇死亡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两个孩子的出具“再生一个孩子准生 证”)
4、报领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须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
5、报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须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证明
6、享受生育待遇的失业女职工,须提供《就业登记证》及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证明
7、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须提供女方《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关女方失业或者无业的证明,并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慧择提示:在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中需注意,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须提供女方《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关女方失业或者无业的证明,并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