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结合本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讯放心保)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居民医保政策做了部分调整。该办法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
报销比例提高
2008年居民医保启动之初,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转院45%。2012年3月1日,各级别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新“办法”再一次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即: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分别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转院55%。
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居民,从享受待遇的第二年起,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中断缴费再续保者按新参保对待。
慧择提示:张家口医保报销比例规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分别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转院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