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8个职能科室、5个管理部,主要是办公室、财会科、归集科、贷款受理科、贷款审核科、资产保全科、信息科、稽核审计科。
主要职能:
1、指导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
2、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拟订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指导全区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
5、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
6、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8、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慧择提示:西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职能,干事创业。以决策科学化和手段现代化来保障“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