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要负责参与全省及省级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部属驻榕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支付、稽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联网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确认
现有在编职工32名,下设办公室、基金征缴科、医疗稽核科、待遇审核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工伤生育科等7个科室。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591-876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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