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金额是多少呢?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下文具体介绍湖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金额的情况。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慧择提示:办理湖北失业保险领取手续时要注意,失业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