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灵活度较差,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对在工作中或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着片面性,保障范围的不合理性致使绝大部分人遭受损害而无法得到帮助。
2005年5月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伤和职业病而受到侵害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其中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里所说的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是在职职工。当职工退休后,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保障范围。
专业人士提醒,患职业病有一定前提。退休后的职工都是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不可能再去就业,也就不可能接触一些特殊场所。职业病都是职工在职时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放射线的特殊职业危害场所而导致的,而职工在职时企业不组织或很少组织体检,同时职业病也有一定的潜伏期,病情在劳动者在岗时没能检查出来。职工因为给企业和国家作贡献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按理说,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可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却无法享受,这就充分暴露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缺陷。
据了解,我省仅煤炭行业退休后才发现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就有10万人之多。这些退休后才发现患职业病的职工都是因在职时企业预防措施不到位造成的。
商业保险的补充优势
在现有工伤保险条例未能改善这一缺陷之前,如何充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防止疾病和意外带来的损失,商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缺陷。重疾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都可以提前为人们带来保障,而商业保险中的分红险可以提前为自己年后退休后的生活做一个返还型的保障,即可以养老,又可以在意外出现时,最大程度地降低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