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要与公司内控建设相融合,太保集团的工作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由集团推动各级机构、各专业条线将反保险欺诈工作举措融入到公司内控体系中;二是在集团层面建立制度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在集团层面建立反保险欺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防控效率。
日前保险公司收了到中国保监会稽查局起草的 《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讨论稿)和《反保险欺诈指引》(讨论稿),上述两项方案将于年内完成征求意见工作,计划2011年底前实施。
就内容而言,《反保险欺诈指引》将触犯刑律的行为纳入反保险欺诈的框架,具体包括:非法经营类、合同诈骗类、保险诈骗类和非法集资类等。反保险欺诈工作主体包括保险机构和中介公司、行业组织和监管部门三方面,当前反欺诈工作重心是保险机构和中介公司,如何落实好反保险欺诈工作,即杜绝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非法设立保险机构,管理好中介及第三方外包服务等工作。
控制环境方面,太保集团建立了“垂直推动”的反保险欺诈组织体系,成立了由董事长、总裁任正副组长的打击“三假”领导小组,由合规、风险、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跨条线的工作团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承担反保险欺诈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决策职责。此外,产、寿险总公司与各家产、寿险分公司均成立打击“三假”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目前太保集团已初步建立起打击“三假”的长效机制,做到了坚持从内控建设着手,建立起联防机制;从人员培训着手,强化了防范意识;从信息系统着手,提升了管控效率。
从上述两项方案的内容看,反保险欺诈的重点工作是打击非法经营类、合同诈骗类、保险诈骗类的欺诈。主要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擅自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的犯罪行为等。
一位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保险市场竞争环境变幻莫测、动态多变,为各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影响。建立行业反欺诈合作平台、建立行业反欺诈数据库,研究开发反欺诈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欺诈案件和欺诈行为的特点,并发布识别欺诈的预警信息,对于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具有建设性意义。
据悉,作为反保险欺诈中的重要一环,讨论稿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制定与业务种类、规模以及性质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并应将反欺诈内控制度和流程覆盖到产品开发、承保和核保、员工的招聘和离职管理、中介及第三方外包服务、理赔管理等环节。
尽管我国当前的保险深度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保险密度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但中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不少的风险。在此背景下,中国保险业一轮反保险欺诈的风暴或将在年底前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