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社保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1、选定医疗机构就医:80%;
2、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55%;
3、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45%。
【备注】:2015年1月1日起,广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慧择提示:广东医保局将医保报销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为居民办理公平合理的医保报销是工作中的重点。而广东医保报销比例主要是由广东社保局和相关医疗机构经过严格的调查分析得出的结果,目的在于更好的服务于广东省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