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生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主办的“中国博士后经济论坛”上说,同样是抵押贷款业务,美国有完善的个人信用评级,可以很清晰地区分出优级和次优级的贷款人。在给这些贷款人提供保险时,保险公司也可以区别定价,以很好地控制风险。
但是在中国,目前没有这样的评级制度,而是存在着大量的假按揭、假收入证明。如果将来要开展这方面的保险业务,定价难度、风险控制难度更大。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承保了大量的房贷险业务,金额要比车贷险大得多,保险期限也长于车贷险的承保期限。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房贷险潜在的巨大风险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到。
刘京生还指出,从全球保险业的视角来看,次级债危机将产生保险创新需求。投资者将更加意识到,给复杂的全球性交易金融产品提供尽可能多的风险缓冲,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保险就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一方面保险可以为金融创新产品提供多层次的风险缓冲,通过风险分担进一步提高风险的可分散性;另一方面,保险机构的积极参与,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中介环节的混乱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市场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