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名浙江省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幸得了重大疾病之后,如何能获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补偿,是为大家所关心关注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浙江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吧!
浙江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各设区市要将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不低于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线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保险基金暂时按照政府或单位70%、个人30%的比例筹集,年初一次性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整体划拨。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中划转,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统筹区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
大病保险统一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对部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将通过谈判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慧择提示:浙江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报销完基本医疗保险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其执行的是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设施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