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960,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920元,此外,对于2015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28元提高到576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5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登记时间在2015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慧择提示:天津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是多少?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960,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920元,对于2015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