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14条,旅行社应为大陆旅客投保责任保险,每一大陆旅客若因意外事故死亡,最低投保金额为新台币200万,并应包含善后处理费用。而钜龙旅行社之前投保了华南产物的每人200万台币的旅行社责任险,另外,还投保了旺旺友联的每人150万台币的游览车乘客险以及大陆赴台每人50万元人民币的旅游意外险,合计约有750万台币,折合成人民币约为157万元。所以,这次台游览车起火致26人死亡的旅行意外事故发生以后,钜龙旅行社可以通过之前投保的这份旅行社责任险来转嫁这笔巨额的赔偿责任风险。
此外,在这次台游览车起火事件中报废掉的游览车也可以通过之前投保的汽车强制险和商业车险来进行财务风险转移。
当然,对于游客本身来说,如果在参加这次台湾跟团游活动之前,自行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产品,那么在这次台游览车起火事故发生以后,其家人也可以凭借这份保单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热线,通过提交理赔所需材料另行获得一笔身故保险赔偿金,因为在保险行业中,人的生命是无价的,而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也许这些冷冰冰的保险理赔数字跟在这次台游览车起火事件中失去亲人之痛比起来,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但在我们谁也无法预料明天和意外谁先到来的情况下,提前给自己投保份旅游意外险虽然也无法阻止旅行意外事故的发生,但起码它可以转嫁意外给亲人以及家人所带来的巨额财务损失,让逝者安心离去,让生者更好的活下去,这也许才是保险存在和被需要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