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审核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由市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为缴存人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市中心或各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按下列情形将缴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相关账户:
1、缴存人存人购买商品房原则上转入缴存人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的银行卡账户;
2、偿还贷款本息的,转入缴存人借款银行的还款账户;
3、调离本市的,如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原则上转入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如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则转入缴存人提供给中心的银行卡账户。
(三)申请人有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冒领和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全额退款后五年才能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实行责任制。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而造成冒领和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慧择提示:巴中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首先申请人携带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其次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经审核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由市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为缴存人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