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三)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眉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要求;
(五) 所购房屋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或产权明晰的现房、二手房;
(六) 借款人或其配偶名义购买自住房的有效证明资料;;
(七)借款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八)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
(九) 同意用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十)法律法规和眉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网上(www.msgjj.com)下载《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缴存地业务专用章。
个人申请。借款人持在缴存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审核。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授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通过公积金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资料核实职工信息,并对借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审批未通过的,管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并在公积金系统中注明审批未通过原因,每笔贷款自正式受理且相关资料提交完备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贷款审查、审批。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交受委托银行。
抵押。借款申请人应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并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预)登记。
贷款发放。对符合条件,并办妥(预)抵押登记手续的借款人,由受托银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可划款名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划款通知书》,向受托银行划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慧择提示:眉山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已经开始实施,职工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六个月以上,并且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都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时需要按照“贷款申请-贷款审核-贷款发放”的流程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