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规定对于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达不到商转公条件的贷款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父母、子女、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根据住建部有关释放存量资金的要求,2015年4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工购买自住房,父母和子女之间互提互贷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2016年1月起,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实行每年提取一次用于偿还贷款的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此项政策进一步延伸,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慧择提示:2016年酒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职工实行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新政策的规定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实惠,使得公积金真正与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