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张掖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11月,成立初期与原张掖地区房改办、张掖地区房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块牌子。2003年11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掖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办函[2002]133号)以及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在原张掖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直属张掖市人民政府管理,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008年11月,经省人事厅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稽核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科、网络信息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下设市直、甘州、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7个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共有1532个单位近6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平均覆盖率达86%,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2亿元,归集余额已突破10亿大关;累计向5万多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亿元,发放户数连续四年位居全省之首,为改善城镇职工住房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6万元,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慧择提示:张掖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呈现出归集个贷稳步增长、管理制度日臻完善、风险控制逐步到位、运营效益日益凸显、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的良好发展局面,为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