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积金提取并非是想要提取就能够提取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条件。那么,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哪些呢?职工如果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都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
4、离、退休的;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13、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等情况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业务的地点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