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市民通过购买二手车圆了有车梦,但是一些市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只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过户申请,却忘记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从而给日后的保险理赔埋下隐患。
据了解,目前许多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均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也意味着,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转移,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还是原车主,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也有保险公司表示,从办理车险合同变更登记到办理保险批单不可避免有个过程,为保护车主的利益,目前,已有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确有客观原因没有及时办理保险批单,而保险风险又没有因车辆转让而提高,那保险公司对“真空”期内的事故还是同意理赔的。
虽然有的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理,但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仍然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拒赔的权利,因此,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最好要问清原车主是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性车险,如果对方投保了,且依旧在有效期内,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对方没有投保,则应及时补充保险,以免遭遇“保险真空”,一旦发生意外,最终受损的是车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