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未申请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偿还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不含提前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注:12即12个月)。
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来宾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2.
职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百元整数提取。
慧择提示:来宾公积金提取费用是多少?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总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