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比例最高上限为12%,最低的缴费比例为5%。
缴存基数
黔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黔南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538元÷12个月=3878.17元)的3倍,即1163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2792元,标准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慧择提示:2016年黔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黔南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的标准为5%,而缴存基数是依然按照2015年度的标准来实施,最高上限为116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