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的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购房所支付的价款
购买在建集资房、在建市场运作房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购买单位腾空房、已竣工集资房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不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租赁公共住房的:提取额为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的租金总额,1)未婚职工在市区内租住的每月480元,在县域租住的每月340元;(2)已婚家庭在市区内租住的每月840元;在县域租住的每月590元。
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超过施工预算费用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自付部分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一低保户内所有缴存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低保总额
慧择提示:南宁公积金提取费用按照不同的提取条件有着不同的标准,如果购买在建集资房、在建市场运作房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如果是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